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2022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梅陇实验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都莹
成员:张玲玲、罗颖芳、陈慕云、黄吉琼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招生办法
实行“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四、日程安排
1.5月30日,制订的招生工作方案通过上海市普陀区梅陇实验中学官网向社会公示。
2.5月30日,在上海市普陀区梅陇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
3.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 63805880转8317
上海市普陀区梅陇实验中学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