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梅陇实验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保障校服质量安全与学生合法权益,发挥校服育人价值,彰显校园文化特色,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 号)、《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应知应会”(2025 版)》 以及市、区校服采购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服采购前提与组织建设
1.选用论证及沟通
学校在深入论证与校级家委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2.修订相关制度
学校修订校服采购、穿着制度,经家委会讨论、学校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3.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校服选用组织成员涵盖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 80%。
4.确定校服采购方案
由校服选用组织确定采购内容及方式,形成采购方案。
5.纳入“三重一大”决策
校服选用采购事项纳入学校“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
二、校服采购流程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三方比选程序,由校服选用组织开展校服评审工作并结果公示。
2.校服采购意愿征询
校服采购工作需征得新生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书面同意。
3.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统一使用《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26 版)》,由学校作为主体直接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校服交付与验收
(1)学校统一接收校服,校服选用组织代表全程参加验收;
(2)校服一次检测报告在校园网予以公示;
(3)学校将每批次一定数量校服送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二次检测;
(4)二次检测报告在校园网予以公示。
5.校服发放
二次检测结果合格,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发放校服。
三、售后与评价
学校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公布校服售后服务保障机制以及补购、调换、维修等售后服务内容;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作为选择校服供货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附则
1.校服采购遵循“自愿购买”原则,避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捆绑销售或频繁更换款式迫使学生重复购买校服。校服允许单件(衣、裤)购买。
2.学校严格履行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进行校服代办收费。
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校服免费或减免政策,切实减轻特殊家庭负担。
4.学校监督投诉电话及上级监督投诉电话长期在校门口公示栏公示。
上海市梅陇实验中学
2026年7月